席臻贯:从康熙皇帝的音乐活动看《律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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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康熙皇帝的音乐活动看《律吕正义》
《律吕正义》的价值
中国之正史,向以“天文志”、“律历志”、“乐志”最为难读。作为《清史稿·乐志》“母体”的《律吕正义》,也是如此。难读的主要原因,是古来就喻为“绝学”的乐律,不但诸多糜蔓,且糅以玄学;再加上“御制”对史料之剪裁,颇伤于断烂,以致有些极平易的问题,因句逗难分,文辞涩僻,使读者如蒙云翳,难以接近。
对于《律吕正义》,海内外学者褒贬不一。律学家往往以其“非驴非马的十四律”,而嗤之以鼻。于是整部书长期遭到束之高阁,甚或弃若敝履之冷遇,更逞论其研究。
杨荫浏先生在《中国音乐史纲》中说得好:“因复古运动本身的刺激而产生出来的音乐著作,其见解虽有时未必可取,但因所作考古工夫,每是相当广博,所以,它们所留给我们的考古材料,往往极为丰富。除去了其中一些片面的论断以外,它们往往是很有价值的著作。”沈知白先生在《中国音乐史纲要》中也说:“关于鼓吹乐,清代收集而编入《律吕正义后编》的计有七十馀首,多数作品恐是前代的遗物,而且显然是来自民间,配上了歌颂统治阶级的词句。这些曲调都是非常强劲,令人振奋的。我们必须进行翻译、整理,我们可以利用这些曲调,加以发展,来反映现实生活。”
《律吕正义》有其“推行复古主义”之一面,所谓“中外古今唯一的十四律”,总体是失败的。但也有另一方面的意义,全书除第一章为纂修考外,其馀各章于音乐史内,旁涉数学、物理、考古、工艺诸问题;尤其是吸收外来音乐文化,“纳四夷音乐于宴乐”,把葡萄牙教士徐日升西洋乐理著作及其他外籍教士所介绍的音乐知识,辑成《律吕正义》续篇,成为东西新旧俱收并蓄洋洋巨著,是研究清代乐制及其文化思想的重要文献。
我们不能忽略这样一个事实:《律吕正义》是《图书集成》《佩文韵府》《佩文斋书画谱》《康熙字典》同期的,也是有一定价值的著述。
康熙皇帝在文化上颇有作为。他很重视知识分子的作用,在清代诸帝之中,是一个最喜欢研究学问的人。这在《东华录》里记载甚丰。据《清史稿·圣祖本纪》载,《律吕正义》于康熙五十二年(1717)六月创修,越一年余完成。参加执笔的人,都是学问中佼佼者。《清史稿·乐志》记载:
“康熙五十二年,遂诏修律吕诸书于蒙养斋,立馆,求海内畅晓乐律者,光地薦景州魏廷珍、宁国梅毂成,交河王兰生任编纂。兰生故光地所拔士,乐律有神契,硃子琴律图说,字多以讹谬,兰生以意是正,瞭然可晓。及被诏入直,所与编校者,皆淹雅士,而兰生独深,亦时折中于帝,遇有疑义,亲临决焉。”
这里所透露的《律吕正义》主要执笔人,都是学识渊博,通数理乐制的文人大臣。其概况如下:
(一)李光地,顺治九年进士,曾著《古乐经传》五卷(收入《四库全书》),官至文渊阁大学士,谥文贞。
(二)魏廷珍,康熙五十二年进士,一甲三名。于天文、地理、河渠、乐律、历算,无不研究。累迁内阁学士。
(三) 梅毂成,康熙五十四年进士,著有琴书《操缦巵言》。他是位数学家,曾任《数理精蕴》《历象考成》分纂。
(四)王兰生,康熙六十年赐进士,殿试二甲一名。通乐律、历算、音韻之学,曾任巡抚,后转为俦读。玄烨禁中夜读,惟兰生俦左右,“巡幸必以从,亟称其贤。”(《清史稿·列传》)
康熙对外来音乐文化的重视
康熙皇帝玄烨是精明能干的人,在清帝国的“黄金时代”,文治武功,甚有一番建树。法国传教士白晋著《康熙帝传》(1697年出版于巴黎),以奏疏体呈法皇路易十四,书中详述康熙皇帝纵横捭阖,长袖善舞的政绩,颇为生动可读。
玄烨对于天文、数学、音乐,以及其他一些科学,都具有浓厚兴趣,敕撰《历象考成》四十二卷、《数理精蕴》五十三卷、《律吕正义》五卷,总名之为《律历渊源》。虽然,玄烨在音乐方面的修养,与同样是皇帝的唐玄宗相比,稍显逊色。而且,在文艺政策上,也没有李隆基“升胡部于堂上”那种胆识与气魄。但是,通过玄烨的音乐活动,我们看到,他对于外来音乐文化,曾表现出对待一种实实在在学问的强烈兴致。
康熙热心西洋音乐,在他与南怀仁研讨西学时,偶而涉及西洋音乐,玄烨即令南怀仁演奏,南氏不谙器乐,于是向清帝推荐当时居住澳门的徐日升,是为宫中研究西洋音乐之开端。
徐日升是葡萄牙人(1645一1708),耶稣会士,康熙十一年(1672)来华。徐日升有极好的音乐记忆力,而且也精通中国记谱法。他用西洋乐理来研究中国音乐,颇得玄烨赞许。
《律吕正义》提到的另一位音乐家德礼格,康熙皇帝给予的礼遇,更甚于徐日升。
德礼格(1670一1746)来自艺术王国意大利,受过良好的音乐教育。他作为罗马教廷驻清廷使节,公元1701年由传信部指派来华。途中走了八年,直至1711年2月5日才抵北京,其艰辛可知。一年后,德礼格觐见康熙皇帝,被留在宫中从事音乐工作。他所受到的器重,可从康熙五十二年十一月五日毕天祥(Appiani)手书中略见一二:
“兹奉告消息如下:德礼格所受皇帝殊宠,为已往任何西人所未有,即东方人,尤其汉人亦无人蒙此优礼。阳历五月,德氏患病。皇帝第三子,亦可称为第一子,因其他二子均已下狱,曾为德氏派去医生二人。皇帝闻悉后,欲再派一名,此第三医师乃公认为医师中最卓越者;帝命其小心医治,因德氏乃一重要人物,是为任何西人所未得之异数。皇帝曾多次夸奖德氏智慧及其善良品性。皇帝三子、十五子、十六子与德氏往来亲密,常同桌而食,又到其私宅拜访,这一切大家认为已超越一般礼俗,必出于皇帝特旨。”
在康熙与罗马使节关系文书中,有一封德礼格、马国贤(Matteo Ripa)上教皇书,颇为有趣:
“至于律吕一学,大皇帝犹彻其根源,命臣德礼格在皇三子、皇十五子、皇十六子殿下前,每日讲究其精微,修造新书,此书不日告成。此《律吕新书》内,凡中国外国钟磐丝竹之乐器,分别其比例,查算其根源,改正其错讹,无一不备美。西洋人受大皇帝之恩深重,无以图报,今特求教化王(即教皇)选极有学问,天文、律吕、算法、画工、内科、外科几人来中国以效犬马,稍报万一为妙。”
从原书的影印件上可看到,“犬马”二字,被玄烨御笔改为“力”,足见玄烨在外交事务中,也知不自妄。书中提及“不日告成”的《律吕新书》,意思是“将有一部关于律吕的新书不日告成。”这部“新书”,从时间、内容判断,所指当为《律吕正义》。
《津吕正义》中如“十四律”之乖违处,以德礼格的音乐理论水平,是不会不知的,但因这些乖违出于康熙皇帝的意志,外国教士也不得不盛赞其“无一不备美”。也应看到,这种藻饰,不一定是慑于天子的威势,恐怕也发现其中有合理成份;另外,这样写可以此刺激皇帝对音乐更大的兴致,以赢得更多的支持。事实上,在玄烨支持下,德礼格确也对“华夷乐器”作了深入的研究,并与其学生、玄烨的三个儿子,共同“查算其根源,改正其错误”,成果被辑入《律吕正义后编》。
作为钦定乐书,《律吕正义》竟能打破惯例,把洋人的论著,收为“续编”,足证康熙皇帝曾有过融化中西音乐的设想。
我们也应看到,徐日升与德礼格所处的时代,在欧洲音乐史上,是个重要的时代。德礼格恰好比三个伟大作曲家拉莫(1683一1764)、巴赫(1685一1750)、亨德尔(1685一1759)早生十五年左右。在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整个时期,管弦乐技巧的进一步发展,集中在这三个伟大作曲家所处的时代,他们创作的成熟期,经历了18世纪的整个上半世纪。这也正是《律吕正义》问世的时期。
亨德尔与巴赫的时代,是他们在欧洲音乐艺术发展史中,力图解决新、旧矛盾所取得巨大成果的时代。巴赫的乐队基础,整个建立在多声部上,复调结构成为他的器乐声乐创作的基础。我们可以发现,这个时代的作曲技法,如复调、对位、转调、大小调互易等等,几乎马上输入千里迢迢的中国,在《律吕正义》续编及后编之中就得到了映证。
清初输入西洋乐理的情形,在《律吕正义》续编卷一“总说”中,有如下记述:
“我朝定鼎以来,四海尽入版图,远人募化而来者渐多,有西洋波尔都哈尔国人徐日昇者,精于音乐,其法专以弦音清浊二均,递转和声为本。其书之大要有二:一则论管律弦度生声之由,声字相合不相合之故;一则定审音合度之规,用刚柔二记以辨阴阳二调之异,用长短迟速等号,以节声字之分,从此法入门,实为简径。后相继又有壹大里呀国人德礼格者,亦精律学,与徐日昇所传者源流无二,以其所讲声律节奏,覈之经史所载律吕宫调,实相里表,故取其条例、形号,分配于阴阳二均、高低字谱,编辑成图,使谈理者有实据,而入用者亦有所持循云。”
这段话反映出,《律吕正义》对待五线谱这种新事物,采取比较科学而客观的态度,认为:“从此法入门,实为简径。”并认为这种西洋乐理,应该吸收,应该肯定。
本文节选自席臻贯著《从康熙皇帝的音乐活动看<律吕正义>》(原刊登于《音乐研究》1988年第3期),部分图片源自网络,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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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内府本律吕正义》(全二册)
作者:(清)允祉等撰
书号: 978-7-101-11854-4
出版时间:2016年8月
定价:1200.00元
开本:特16开
装帧:布面精装
CIP分类:J612.1
主题词:律吕-研究-中国-清代
出版单位: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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